這種(侵犯說)根本就是軌辯
憲法規定~立法院有刪減預算~監督行政單位施政權責
在這種職權相符行使立法委員職責
行政院根本就錯誤認知自己與立法院關聯
且冥盡黨立委護航根本就違背職務
在實務上的監督預算與憲法規定當中
都允許立法委員干涉與監督行政院
所有的行為規範與預算使用情況
所以立委立法怎麼立?怎麼修?行政院
都無權說出(侵犯行政權)這樣的話與拒絕權~因為憲法高懸
(此點由事事不服提釋憲來看就能明白)行政院的抗議
並沒有法源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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