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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黃捷提修法中配入籍須宣誓效忠台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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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:2024-03-12T01:37:09
(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1日電)針對中國大陸籍配偶入籍我國,民進黨立委黃捷提出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法草案,增訂中配入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,也須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等規定。

黃捷說,她的修法版本中,宣誓具法律效力,違反會被註銷戶籍。

黃捷提案的案由指出,鑑於外國人歸化我國國籍需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,而在中國人民入籍台灣,要求放棄中國國籍恐有法制及實務上困難;因此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及國籍法,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新增「經入籍宣誓」、「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」,作為申請定居的必要條件。

黃捷所提修法版本,增訂中配入籍宣誓須於內政部指定地點、指定方式公開為之。宣誓的誓詞為「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。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,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,恪遵憲法及法律,善盡公民義務。」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,分別於誓詞上簽名、蓋章,送內政部存查。(編輯:林克倫、楊蘭軒)113031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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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散國會 - 427825546
1 F:2024-03-13T00:18:37
在野的國眾兩黨真爛,選太好所以很囂張嗎?不提福國利民政策不管虐童和工業蘇丹紅專搞政治自肥草案,利委有了咆哮昌又來個驚世玲,藍綠白三黨太爛,干脆提倒閣來解散國會重選選給小黨還比較好,大家選錯人造成立法院還真亂,立委變利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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